和田玉是玉文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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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玉之所以歷久不衰,歷久彌篤,除了其自身具備其它玉種不具備的物質屬性和優勢外,還有一個深刻原因,這就是附加於和田玉之上的文化及精神價值。和田玉是中國文化精神和價值的重要物質載體。由於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
儒家文化具有主流意識形態的政治地位,故而儒家文化對玉文化的影響力最為深遠和巨大。在殷商時期,玉的道德化、宗教化、政治化過程業已初步完成,和田玉成為道德、習俗、神靈、權力和財富的象徵物。在道德方面,儒家學派為進一步宣傳他們的學說,需要用一些物質的載體,故而總結了殷商時代開始使用和田玉的經驗,尤其注意到統治階層喜愛和田玉的感性經驗,用儒家的道德觀念去比附於和田玉物理性質的各種特徵,進行從物質到精神、感性到理性的理論創造,賦予玉以德行,即所謂玉德;“十一德”、“五德”之說。《禮記》中孔子賦予玉“十一德”,即仁、知、義、禮、樂、忠、信、天、地、德、道。此十一德,實乃儒家道德規範的大全。其相對應的是和田玉的物質屬性,如溫潤而澤、縝密而粟、清越以長等。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提出玉有五德,“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潤澤以溫,仁之方也;理自外,可以知中,義之方也;其聲舒揚,專以遠聞,智之方也;不撓而折,勇之方也;銳廉而不忮,潔之方也。”實際上指的是玉的色澤、紋理、質地、硬度、韌性五個特性。
因此,有關玉德的儒家學說,均以和田玉為依據,並始終以和田玉為尊,為正宗。和田玉因此成為君子德行操守的化身和社會道德的象徵物。君子比德于玉”。“言念君子,溫潤如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等。同時,在宗教方面用玉製作禮儀祭祀之器,成為溝通世俗人間與祖先神靈的法物。在政治方面嚴格規定從天子到各級官吏的用玉要求,《周禮》中規定,“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國。王執鎮圭,公執桓圭,侯執信圭,伯執躬圭、子執穀圭,男執蒲壁。”這一切,為人們尊玉、崇玉、愛玉、敬玉提供了強大的精神支柱,並直接影響到民間的廣大基層群眾視玉為物質生活精神生活的最高標準,以及美的參照物,這可從成語中窺見一斑,如,錦衣玉食、金玉滿堂、瓊樓玉宇、亭亭玉立、玉潔冰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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